《五行大义·论配支干》中说:“于则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己辛癸为阴。支则寅辰午申戌子为阳,卯巳未酉亥丑为阴。阳则为刚、为君、为夫、为上、为外、为表、为动、为进、为起、为仰、为前、为左、为德、为施、为开,阴则为柔、为臣、为妻、为财、为下、为内、为里、为止、为退、为伏、为俯、为后、为右、为刑、为藏、为闭。阴阳所拟,例多且略,大纲如此。”
干支五行各有其性,并皆分阴阳。阳者,其性必刚必强,但易碎。阴者,其性必柔必韧有弹性。如:戊土阳、己土阴,戊土阻水力必大于己土,但水大汹涌,戊土阳干反易崩散,己土地阴湿反较耐水冲击,其余类推。
《易经》中说:“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恒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专以君之,坤以藏之。”
以上八名之所以释阴阳二字,是谓正负为天地之道,有一得必有一失,有寒有暖、有燥有湿、有刚有柔、有奇有偶、有男有女、有动有静,是以阴阳为术数之宗也。阴者,柔也;阳者,刚也,阴阳两字,只要是相反的两面,或是对比强烈的任何事情事物,均可以解释为阴为阳。
如果以五行气而言,阳者,由孕育而生长而强壮之气谓之阳;阴者,由强旺转趋衰弱之过程谓之阴。以气候言阴阳,则春至夏,为寒转热谓之阳,乃气日重,而自夏至以后至秋冬,由热转寒谓之阴,乃阴气日重。所以古圣先贤注释河图一至十数时,将一至五数称之为生数,系一而二而三而四而五乃孕育生长之阶段为生之阳数,而至六至七至八至九而归零为成数,含有由壮而衰之意味为阴数。
至于阴阳何者有利,何者有害,则非定数,必须体察所处的环境、时间,再加以分析方可。阳刚易折干支阴阳属性,阴柔可弯,各有所长也。东海徐乐吾先生在其著作《子平粹言》中有一段话足以为今人省思,其谓:“十干阴阳之分同一物也,因向旺向衰之殊。而性有柔刚,用有强弱,其中分别须细体会,难以文字形容。古人于此出之以喻词,如甲为大林、乙为卉草,丙为太阳之火、丁为灯烛炉冶之火,戊为城垣堤岸之土、己为田园卑湿之土,庚为剑戟之金,辛为珠玉钗钏之金,壬为江湖之水、癸为雨露之水。言简意赅,比喻至为恰当,后人不察言观色,以词害意,反失其真,至可哂也。”他的意思十分明了,阴阳乃各有所司,并非甲木即为大林而乙木即为花草,应该解释为甲木为阳刚之木气而乙木为阴柔之木气,只是借大林与花草为比喻而已,今之研究者,有不思而即断章取义,谓大林即为大树有所大成就,而花草小无甚发展,此大错特错矣。
阳出于阴而阳消阴长,阴阳两字在相对的立场上却是相互处于辅佐对方的地位,所以有“阴阳互根”的道理存在,大凡属于活动的、明显的、外在的、积极的一切事务,均可用阳来表示;与此相反干支阴阳属性,一切沉静的、隐蔽的、内在的、消极的事务则可以阴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