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支神只以冲为重,刑与穿兮动不动。
徐乐吾注:支之变化,全在会合刑冲。天干遇七相克,名为七煞;地支遇七为冲,亦七煞也。
三刑者,子卯相刑,寅巳申相刑,丑戌未相刑,是为三刑。自刑之义,因局与方相配,辰适见辰,酉又遇酉也。三刑之中,以寅巳申为剧。寅申本属相冲,见巳亥则四冲全备。每见命造,配合极佳,因寅巳申三刑全而不贵,殆因刑冲而损其贵气也。
子卯相刑,本属相生,何以相刑?殆因子中癸水,卯中乙木,湿重阴浓,反损其生欤?且子午卯酉四正之位,子之于卯,犹午之于酉滴天髓论十二地支,亦败地之相逢,特影响较微耳。
至于丑戌未库地相刑,冲且不懼,刑更非忌。穿即害也。六冲刑害之义,详见《命理入门》。更有破者,仅酉卯午三位,亦子卯相刑之类也。
刑、冲、害三者之中,以冲为重,刑害为轻。但三刑不可逢冲,三刑逢冲,为祸甚烈。如寅巳申三刑而见亥,则四冲俱备(不必三刑全,如寅申见亥,亦同刑冲),重遇寅申刑并冲。子卯刑见午酉,丑戌未刑见辰,均同,《明通赋》云“三刑逢冲横祸生”是也。又《气象篇》云“三刑得用,威镇边疆”,《通会》万注云“三刑有气,日主刚强为得用”,语意含糊,窃谓“三刑得用”,当是相刑之物秉令,又适为用神也。
举例如下。
癸未 乙丑 壬戌 庚子
2甲子 12癸亥 22壬戌 32辛酉
徐乐吾解:此民初浙江都督朱瑞造。壬水生十二月,时逢子刃,劫印并透,日主刚强。生于土旺之时,丑戌未全,三刑有气,以煞刃为用。早年水运孤苦,至戌运一跃而为督都。然仅此五年,至丙辰年戌辛两运交脱之际,三刑逢冲,失败下野,旋即病逝。
周易卜命解:杂气偏印为体,乙庚作合而化金,助身为喜;支逢三刑,刑旺官煞,日元壬水逢生得刃,可堪官煞之重,贵征;壬水生于丑月,此时金寒水冷土冻木不发,必要以火除寒解冻调候,壬戌一柱,自抱火气,冰雪自消融,吉。
早年水运增寒,“孤苦”。戌运带火气,刑冲开库,一扫命局寒凝,“一跃而为督都”。壬戌大运,丙辰流年,岁运天克地冲,又逢三刑四冲,“失败下野,旋即病逝”。
壬寅 乙巳 壬午 乙巳
10丙午 20丁未 30戊申 40己酉
徐乐吾解:此造见《穷通宝鉴》。从财格三刑得用,贵为制军。盖寅巳申三刑,用丙火当旺之气滴天髓论十二地支,反以不见申为贵;见申,则火、金、水之气,不能同时并用也。
一造,壬寅、戊申、丙寅、癸巳,虽云戊土去杀留官,究损官贵之气,只能以财为用,坐下三刑不得用,富而不贵也。
古人论命,以年为主,月日时相刑,太岁不预者,不以刑论(见《三命通会》)。今法以日为主,宜乎刑穿无足重轻。然三刑逢冲,为祸仍至剧也。
周易卜命解:巳宫财煞并旺,木从火势,财煞相党,日元无根坐胎,财旺身轻;年上比肩坐病,已自顾不暇,无力为助,日主只得委身从财煞之重,贵征,宜其“贵为制军”。
丙寅造,偏财为体,官煞混杂泄财不吉;尤以财格见煞为忌,身轻则为凶更甚。干透戊土,食神去煞留官取清,又下生坐下财星,吉;到底癸官于申中无根,自坐休囚,又逢戊土透干阻隔,财官之气不能相通,宜其“富而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