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十神六亲与六亲的对应,经典命理自有定论

八字十神中,到底何为子女? 八字十神,与六亲的对应,经典命理自有定论。如《渊海子平》是这样论六亲的:

以日干为男命主:正印正母;偏印偏母及祖父也;偏财是父,乃母之夫星也,亦为偏妻;正财为妻;偏财为妾,为父是也;比肩为兄弟姐妹也;七杀是男;正官是女;食神是男孙;伤官是女孙及祖母也。

妇人命取六亲,与男命不同:取官星为夫星;七杀是偏夫;食神是男;伤官是女。

而《三命通会》的作者万先生的观点是父以偏财论,母以印绶论。兄弟者,即劫财、比肩。正财妻,偏财妾也。子嗣者,即官星也。

瞧,《渊海子平》论男命的子女是:七杀是男;正官是女;而《三命通会》却认为男命“子嗣者,即官星也。”这就有了明显的不同。那么,八字推算命主的子女时,应该以何为子,又以何为女呢?

本文将探讨的是八字十神中,到底何为子女。

八字算命,首先推算的是命主本人的命运情况。命主不是孤家寡人一个,而是拥有家庭六亲成员。如果八字能够准确地推算命主本人的情况,那么,八字也就应该能够推算命主亲人的情况。推算命主命运,靠的是天干地支的生克关系。因此,推算命主六亲情况,就应该也是依靠天干地支的生克关系。下面我们就来推算一下命主的子女。

假定命主是个男人,用甲木来代表,那么,他就应该娶己土为妻子。因为甲木和己土,甲木为阳,己土为阴,甲木与己土天干五合,合中有克,完全符合传统观念中的夫妻之道。甲木和己土结为夫妻以后,就要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己土所生者,乃是庚金和辛金。按照十神规定的阴阳天干和命主日干的生克关系,己土所生的庚金叫伤官,己土所生的辛金叫食神。这伤官和食神就是己土妻子所生的儿和女。现在要确定的就是,伤官和食神,哪个是儿,那个又是女?因为是己土妻子生的子女,我们就从己土妈妈出发,来确定儿和女。己土为阴,庚金是阳,性别相异,就把庚金伤官作为儿子;辛金为阴,与己土母亲性别相同,就把辛金食神定为女儿。伤官庚金是己土妈妈的儿子,也是甲木爸爸的儿子。因为庚金克甲木,是甲木的七杀,庚金与甲木同为阳性,即男性,所以,甲木的儿子就是庚金七杀。食神辛金是己土妈妈的女儿,与甲木爸爸阴阳相异(亦即男女性别相异),是甲木爸爸的正官,所以,甲木爸爸的女儿就是辛金正官了。我们把这种关系表达如下:

男命 女命

七杀:儿子;正官:女儿 伤官:儿子;食神:女儿

十神和六亲就是这样推算出来的。有人还提出,在推算子女(包括其他六亲)时,男命要分开阴阳天干,女命也要分开阴阳天干。还有人提出,男命推算六亲时,日干都按阳干算,女命推算六亲时,日干都按阴干算。这有无道理呢?只能通过实践来验证。

说到这里,细心的读者可能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渊海子平》对女命子女星的确定,前后说法互相矛盾:

该书在“六亲总论”一节里说:女命食神是男,伤官是女。

该书在“论子息”一节里却说:女命取伤官是子,食神是女。

同一本书,同一个作者,在书里相距不远的地方,对女命的子女却有了两种说法。这叫后人有点糊涂,不知所措。

根据该书对男命子女的确定方法,我以为“论子息”一节里的说法是对的,即:女命取伤官是子,食神是女。

现在,我们看《渊海子平》的子女星定位是:男命以七杀为子,正官为女;女命以伤官为儿子,以食神为女儿。

那么,《三命通会》为什么规定:男命正官为儿子,七杀为女儿呢?

对男命子女的看法,《渊海子平》和《三命通会》,到底哪个有道理,或者说正确呢?

《渊海子平》“男命以七杀为子,正官为女;女命以伤官为儿子,以食神为女儿”的说法,体现了命主与相关十神的阴阳性别之分,符合命理的阴阳之理。按照这样的推法,可以轻松地推导出命主相关的六亲。

《三命通会》对子女星的规定:“男命正官为儿子,七杀为女儿;女命食神为男,伤官是女。”这样的定位,没有考虑命主日干与相关十神的阴阳之分,不符合命理的阴阳之理。

也许,《三命通会》对男命子女星的确定,并不是根据官杀与日干的阴阳性来考虑的。我估计,《三命通会》对男命子女星的确定,是以十神的善恶为依据的。八字十神里财、官、印、食四个为善;杀、伤、枭、刃四个为恶(这里,财无分偏正,刃指比肩和劫财。如此计算,八字十神,数量足矣)。

十神的善恶,是根据十神的性质来决定的。例如:

正官:代表官府、政府、朝廷、国家、官员、正人君子、正统、正义、正直、负责任、守规矩、遵纪守法、善意的克制等。

七杀:又名七煞或偏官,杀或煞,表示煞气或杀气、刚强、暴力、邪恶、小人、恶意攻身等。七杀是猛虎野兽,会要人命,除非将其制服。从起别名“偏官”,也可看出七煞的邪恶或负面含义:官要正,岂可偏?不正之官,必非好官,岂有好下场?

伤官:即是克制官星的,是同性相克,克力甚大,是正官的克星。正官是好东西,伤官就是坏东西了。它叛逆、抗上、破坏、目无法纪、胡作非为、招惹是非、损耗命主自身等。

食神:代表口福、饮食、福禄、心宽体胖等;食神又名寿星和爵星等。食神虽也耗身,但最大的好处是克制七杀恶神。

对于以上正官、七杀、伤官和食神的特性,我只是简单地罗列了一些,而且,没有一分为二地将每个十神的正反两面的特性都说出来。这样做,图简单,主要是为了本文的行文需要。

八字算命,自有它的道理和理论依据。这理论是根据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实际情况有规律的东西的概括和总结。反过来,再用总结出来的理论来推算人们的命运怎样推算生辰八字日干的十神怎样推算生辰八字日干的十神,包括六亲人际关系。这个过程是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再结合我们古代的国情实况——一个农业大国,男尊女卑、重男轻女和依靠家庭养老的社会。我们民间早就有“养儿防老”的说法。这父母养老依靠的是儿子,而不是女儿。这在现实生活中,不用选择,因为儿子和女儿,性别不同,明显地摆在那儿。可是,在八字中的相关食神中就得仔细推敲和确定了。既然“养儿防老”,那么,对于“儿子”的选择,肯定是选择能够依靠得住的。按照人们的天性,自然是好的东西留下,坏的东西得弃掉。那么,对于男命来说,正官就成了儿子,七杀就成了女儿;对于女命来说,食神就是儿子,伤官便成了女儿。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做父母的,把好的东西留下,把坏的东西抛弃掉,是不是有点自私,甚至有点不道德?自私,不能说一点没有。可是,这谈不上不道德。那时的社会就是男尊女卑,男娶女嫁嘛。儿子是养老的依靠和传宗接代的人。女儿则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再说,女儿出嫁前,娘家父母自然也对她进行教育。至于女儿出嫁到婆家以后的好坏,一方面是娘家的教育,一方面要靠婆家的“调教”了。

好了,最后,我们发现,按《三命通会》对儿女的说法,除了男命和《渊海子平》看子女星不同以外,女命子女星的说法,倒和《渊海子平》里“六亲总论”一节里的观点一致了。《渊海子平》里“六亲总论”和“论子息”里关于女命子女星矛盾的说法,是一处有误呢,还是我们不能理解它真正的意思?

对于《渊海子平》和《三命通会》看子女星的方法,我们很难说哪个对,哪个不对。前者符合阴阳之理,而后者则符合食神的善恶性质。要下结论,还要通过实际命例的验证。理论来自实践,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实践完善理论。

我们看上几个命例吧:

1、乾命:癸酉、乙卯、戊寅、乙卯。命主生于1933年,2岁4个月起大运:甲寅、癸丑、壬子、辛亥……

按《渊海子平》的“七杀为子,正官为女”来看,命局中有一个七杀,两个正官,应该有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卯酉相冲,会有损伤女儿之象。从子女星处于临官和帝旺的旺度来看,命主的子女少不了。按官杀为木,命主的子女当在八个左右,而且女多男少。

按《三命通会》的“正官为儿,七杀为女”来看,命主应该是儿多女少。

实际情况:命主共生了四儿两女,夭折了一儿一女。据说,其妻还有过流产。

2、乾命:丙申、辛卯、己亥、丁卯。命主生于1956年,1岁起大运:壬辰、癸巳、甲午、乙未……

按《渊海子平》的“七杀为子,正官为女”来看,命主至少当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按《三命通会》的“正官为儿,七杀为女”来看,命主至少当有两女一儿。

实际情况:命主只有一个女儿。当然,命主生育期处于计划生育年代,子女的数量受到限制。其妻有过一次流产。

3、坤命:丙申、辛卯、庚寅、庚辰。命主生于1956年,6岁起大运:庚寅、己丑、戊子……

这个女命,申中壬水是食神,辰中癸水是伤官。命局寅卯辰三会东方木局,辰中癸水会被化掉;同时,癸水也会被辰中的戊土的合绊与克制。所以,辰土墓库中的这个伤官子星可以不再考虑。现在,就看申中壬水食神。那么,这食神可以是儿子,也可以是女儿。按《三命通会》,食神应该算儿子。

实际情况是:该命主只有一个儿子。

就以上三个命例来看,应该说《三命通会》认定子女星的方法是准确的,即:

男命 女命

七杀:女儿;正官:儿子 伤官:女儿;食神: 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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